一、背景依據
1.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為規范我縣房地產稅收的征管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交易指導價格體系,實現稅負公平,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制定本《公告》。《公告》對2019年的羅源縣房地產交易最低計稅價格進行了調整,更新了羅源縣房地產交易指導價,有利于全面掌握城區房地產價格狀況,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交易指導價格體系。
2.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
二、目標任務
為規范我縣房地產稅收的征管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交易指導價格體系,實現稅負公平,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范圍期限
本《公告》適用于全縣范圍內個人單元套房、自建房、商業店面、辦公用房、車位車庫、配套附屬間等類別的存量房銷售、贈與、繼承、投資、交換、更名等。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五、主要內容
《公告》對2019年的羅源縣房地產交易最低計稅價格進行了調整,更新了羅源縣房地產交易指導價,有利于全面掌握城區房地產價格狀況,建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交易指導價格體系。包含五項內容。
1.適用范圍
本《公告》適用于全縣范圍內個人單元套房、自建房、商業店面、辦公用房、車位車庫、配套附屬間等類別的存量房銷售、贈與、繼承、投資、交換、更名等。
2.計稅依據的確定
個人存量房交易雙方(以下統稱納稅人)申報的房屋交易價格等于或高于按《2024羅源縣個人房產交易指導價格》計算的計稅評估價值百分之六十的,按納稅人申報的房屋交易價格計算征收相關稅費;
納稅人申報的房屋銷售價格低于按《2024羅源縣個人房產交易指導價格》計算的計稅評估價值百分之六十且無法定依據的,按《2024羅源縣個人房產交易指導價格》計算的計稅評估價值百分之六十征收相關稅費。
3.政策銜接
《2024羅源縣個人房產交易指導價格》出臺后,對應縣轄區內的同類存量房的交易停止執行《2019羅源縣個人房產交易指導價格》
4.其他事項
羅源縣個人房產交易指導價格標準由有關部門根據羅源縣房地產市場情況不定期進行調整。
5.實施時間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 林理暉, 聯系電話:0591-268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