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是指學生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通過申請由原學校轉入另一所學校。在轉學流程中,家長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了解新學校的情況,并與原學校和新學校的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和配合。
概述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是一個重要決策,需要家長和學生共同參與并做出明智的選擇。學生也要積極配合辦理轉學手續,并盡快適應新學校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的流程包括申請階段、審批階段、辦理階段和適應階段等。家長和學生需要共同努力,確保轉學流程的順利進行,以保證學生的教育權益和學習發展。轉學是學生成長道路中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在正確引導下,能夠為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提供更好的機會和平臺。
申請對象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接受教育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學:
(一)學生戶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或在本縣域內跨學區、鄉鎮遷移(不含同城區內遷移)的。
(二)學生父母雙方或者其他監護人跨省、市、區縣工作調動(不含同城區內調動)的。
(三)隨遷子女及其父母雙方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區縣、鄉鎮遷移(不含同城區內遷移)的。
(四)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長期出國(出境)工作、支援邊疆建設、現役軍人(含武警)工作調動,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親屬到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
(五)學生接受教育期間身體狀況發生變化的,可視情況由普通學校轉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或由特殊教育學校轉入普通學校就讀。
享受補貼(待遇)
學生轉學,學籍轉入新學校
申請說明
轉學為線下申請辦理,轉學手續一般在學期結束前或新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辦理,起始年級上學期以及畢業年級下學期一般不辦理轉學手續。轉學生應編入轉出時所在的年級,不得留級。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一)《中小學生轉學申請登記表》;
(二)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由轉出學校從全國學籍系統打印并蓋章確認);
(三)《居民戶口簿》、實際常住地居住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經核查后留復印件);對于戶籍信息沒有發生變化的,需提供轉學原因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學生就學期間有留級、休學等學籍變動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一)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上述轉學材料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需有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簽字)。
(二)轉入學校依據相關規定和學校學位空余情況,認真審核學生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問的,應到相關部門核實確認。
(三)對于同意接收的,由轉入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學申請并核辦(需上傳相關轉學證明材料原件的電子照片);不符合條件的,學校要做好解釋工作;符合條件,但學校因學額不足無法接收的,學校要指導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統籌解決。
(四)轉入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核辦。
(五)轉出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核辦。
(六)轉出學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核辦。
(七)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學生報到入學。
(八)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后,轉入學校通過全國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全國學籍系統將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辦理地址
轉入的學校
相關事情
咨詢方式:羅源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現場咨詢地址:羅源縣九大中心2號樓三層教育局初教科,聯系電話:0591-26867635
其他注意事項:
(一)辦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三)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后,轉出學校在1個月內將學生個人紙質學籍檔案送交或郵寄轉入學校,或根據學生本人申請經密封后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自帶送達轉入學校,并留復印件存檔。